据报道,南京市鼓楼环卫工人石师傅今年年初被确诊为帕金森氏病,他向自己工作所在环卫所求援遭拒。无奈之下,石师傅将环卫所告上法庭,要求该所支付加班工资等费用。不久,法院判决书下来后,石师傅遭到辞退威胁。事后环卫所回应称,那只是吓唬一下,不算数的。
重病环卫工为了拿钱治病,不惜与供职单位对簿公堂已属无奈。输理又输官司的环卫所,却在环卫工面前刻意刁难,声称只有先解除劳动关系,才到领到打赢的一万多元钱。
如此“吓唬”,环卫所实在不应该。
环卫所的这一举动,除了让饱经风吹日晒的环卫工人,从心底里感到一股寒气与悲凉。也揭示了许多地方底层弱势群体保障依然乏力的无奈现实。
有报道披露,南京市现有1万多名环卫工人,其中农民工8000多名,多数没有和环卫所签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因此,单位领导轻轻巧巧的一句话,或是半真半假的一个“吓唬”,往往就有权决定一个环卫工的“职场生死”。
新闻一出,道义和舆论自然支持环卫工人,迫于压力,环卫所自然也不敢一时间拿某位工人怎么样。但是要让更多环卫工这样的平凡劳动者,不再遭受辱骂,不必多虑“辞退吓唬”,关键还得靠劳动保障体系的全面覆盖和劳动法规的全面保护。
随着《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可以说劳动者权益保护已经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法律层面的保护也日臻完善。普法工作的推广也让劳动者挺起了“腰杆儿”,敢于拿起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吓唬”这样的违法行为自然也很难得逞,不敢冒头。
但是,环卫所吓唬环卫工人的事件在提醒我们,还有许多需要法律保护的弱势群体,要求他们自己都能足够了解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由于知识层面的问题,我们必须承认,短时间内是很难实现的。
而恰恰,他们最需要法律的保护。法律的保护覆盖也不应该存在这样“阴暗”的角落。
因此,在法规已经逐步健全的大好前提下,如何将法律贯彻落实。让法律的阳光普照到包括最弱势群体的每个群体中去,依然是一个长期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