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员工身着制服,双膝跪地,手脚并用,围绕着解放碑向前爬行,边爬还边喊“加油”。近日出现在重庆市的这一幕,是当地一家化妆品公司在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据指挥者称,这是为了增强员工绝对服从的意识和在大庭广众之下抗压的能力。市民质疑:“让员工在地上爬行,尊严何在?”
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企业对员工搞抗压等培训,当然不无必要。但如此做法,其实是一种损害员工尊严的“奴性化”培训。
值得警惕的是,诸如此类的“培训”并非个别。如有的宾馆为促使员工做精做细卫生,竟强迫员工喝马桶里的水;有的推销化妆品的公司,为强化“要钱不要脸”的意识,竟采取用钞票抽脸的方法等。
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企业锻炼员工的意志等,培训的方法有很多,想出“新招”和搞一些“花样”,不是不可以,但是这都不能超越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强化员工“要钱不要脸”,就严重背离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
员工是企业的主人、是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不是任何企业和老板的奴仆。种种“奴性”培训,不但有损员工个人尊严,还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当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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