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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规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有关问题的复函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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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请示劳动部工伤保险司认定鉴定处,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中不包括各类疾病。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限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果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之后或者未死亡的不符合此条规定,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