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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案集锦

女子1年连告7家单位索赔 称逼企业讲诚信

  •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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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少单位还是很狡猾,不好收集证据。我申请劳动仲裁,也只是想逼那些不规范的企业更讲诚信。昨日,家住茶店子二社的邓良彬又开始找新的工作。邓良彬,重庆人。据她自己介绍,她从西南财大毕业后一直留在成都工作。最开始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后来因为觉得工资不高,2008年初辞职,自己找工作。1年多来,邓良彬告了7家单位。面对故意钻企业漏洞弄钱的指责,邓笑着说只是为了逼企业讲诚信。

  关注劳动仲裁案件倍增

  被辞退后

  翻看劳动合同法申请赔偿

  去年7月,通过一次招聘会,邓良彬成功应聘至金牛区一家供水设备公司。据邓良彬称,当初应聘时,双方说好是干会计工作。进入公司后,自己除了干会计,领导有时还要安排她打字、制作标书等。当时,邓正和丈夫闹离婚。有一次电视台来采访,不小心拍到老板了,老板不安逸就不让我干了!邓良彬称,自己被辞退后非常生气,觉得很寒心。因为以前她在一家事业单位当会计,当时觉得这家供水设备公司给的工资比较高,所以才跳槽。我感觉他们把我挖过来之后,却不重视人才。我应聘过来是当会计的,不是打字员!

  邓良彬称,她在被单位辞退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朋友家里翻到了一本《劳动合同法》。该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赔偿金。邓认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提出辞退,此外,在工作期间未签劳动合同,辞退时应支付赔偿金。随后,她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赔偿。

  该供水设备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应聘时,邓自称是大学毕业,但在工作中,能力根本达不到要求。辞退主要是因为她工作不能胜任。由于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经劳动仲裁部门调解,该单位支付了数百元补偿金。按说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调解时对方态度还不错,我也就没有追究了!邓说。

  1年多时间

  她共7家单位

  邓良彬离职后,随后应聘至成都一家玻璃厂当会计。邓良彬称,应聘时,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1800元。干了20多天,她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发加班工资为由,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经劳动部门协商,她获得了补偿。

  接下来,她先后又应聘至涂料公司、汽车销售公司、医疗器械公司等6家单位工作。去年8月前后,邓良彬应聘到一家医疗公司当会计。工作第二天,她便提出请假,单位负责人以试用不合格为由,提出辞退。邓随后向青羊区劳动仲裁科提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补偿。经调解,单位负责人最终答应支付其20元工资。

  这是青羊区索赔金额最小的案子!该区劳动保障局仲裁科负责人称,因为加班工资或未签合同等理由,仅在青羊区,邓良彬便告了3家不同的单位。由于每次邓良彬总能找到这些企业的漏洞或违法之处,仲裁员也只能依法进行仲裁。开庭前一般都会先进行调解,仲裁员只能尽可能保证公平公正!

  1030日,记者在邓良彬的住处看到,她把自己在各单位工作中的书面材料及劳动仲裁部门的法律文书装在一个文件袋中。仲裁书及各种材料足足有10多厘米厚。邓良彬说,最近1年多,她先后7家自己工作过的单位。

  当事单位

  不胜任工作才解聘她

  昨日,记者设法与其中几家单位联系。相关单位负责人称,当初提出解聘,主要是觉得邓良彬在工作中表现得比较反常,工作不能胜任。在金花街道一家销售公司工作时,邓曾把自己分内的事交给领导———单位财务总监去干。对此,邓解释称,自己工作得很好,当时只是想和财务总监竞争上岗。她刚来工作就多次请假,后来认真想想,感觉她好像是故意不好好干,让你先提出辞退!另一单位负责人说。

  还有一家单位负责人则称,这几天,他天天都在看本报关注劳动官司倍增系列报道。在他看来,劳动官司增加,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不需要花钱是一大原因,另一个原因是新《劳动合同法》对一些细节规定得非常具体。有的员工,应聘成功后不好好工作,单位提出解聘,得找到合法的理由,这对单位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本报记者孙鹏 刘友莉 摄影报道

  对话邓良彬

  我只想逼不规范企业讲诚信

  记者:你为什么要告这么多单位?

  邓良彬:也不是很多嘛!就这么几家,我主要是觉得,有的单位把人才挖过来之后,不重视人才,总要让员工干这干那。我只是一个帮助劳动者维权的代表。

  记者:有单位说,你一开始就想着要告单位?

  邓良彬:哈哈哈……你是听谁说的哦?也不是。主要是那次把我气到了,觉得有的老板只为私人利益,对员工尊重不够。经常让你加班干一些额外的工作,而且也不给加班工资。我想通过这种方式,规范这种行为。

  记者:你说的是去年7月的第一起劳动仲裁吗?

  邓良彬:对,就是那次。我老老实实工作,老板却挑三拣四,我没做错啥子他却要辞退我。我翻了新《劳动合同法》,发现单位也有违法的地方。反正现在申请劳动仲裁又不要钱。哎呀,还是新《劳动合同法》好啊,可以帮助我们受委屈的员工伸张正义。

  记者:你觉得自己1年多告了7家单位,是为了伸张正义吗?

  邓良彬:我也没有违法嘛?还不是这些企业确实有违法现象。你不晓得,有的单位,我催了好几次,他们都不和我签合同。还有一家单位,我和出纳吵了几句,结果老板就把我调去当库管员。简直把我气坏了,觉得非常寒心。这主要是一些企业不讲诚信,不规范,我这样干,也是为了想让他们能更加规范,更加讲诚信嘛!

  记者:现在有什么打算?

  邓良彬:我现在要重新找工作了,想找一个好的单位,以后干得长久一点。其实现在很多单位老板也很狡猾,不好收集证据。对了,你知道哪里有卖录音笔的没?贵不贵嘛?

  昨日上午,邓良彬主动打电话告诉记者,自己已开始重新找工作了。我会找个比较规范、诚信的单位,老老实实工作。

  热线开通

  工作上的扯皮事律师帮你支招

  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今日,本报继续开通热线866133331,欢迎企业负责人及员工致电本报,参与探讨。针对昨日读者打电话寻求帮助,本报特邀请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帮忙支招。

  1.韩先生:我在一家企业担任质监工作,2008年至今年6月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今年被解聘后,经劳动仲裁,公司需赔偿我3.8万余元,公司一直没支付,我该怎么维权?

  律师建议:可直接持已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2.田女士:我曾在一家个体公司工作了两年,当时没签合同,也没买社保。现在已离开这家公司了,我能否要求赔偿?

  律师建议:依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规关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超过一年就不能再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了。

  3.陈女士:我在一家停车场上班,我们有4个人,每天轮休。 若遇到有1人年休,剩下的人起码要多上几个小时,这是否合法?

  律师建议:这得看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是如何具体约定的。

  4.叶先生:我是鞋厂员工,每天都工作八九个小时,厂里是否该给加班工资?

  律师建议:一般而言,除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时制外,每天凡超过8小时之外的,企业都应支付平常工资150%的加班工资,若双休日加班应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如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应支付300%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