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姚餐厅”的经营方,福金餐饮有限公司缺席了昨日的劳动仲裁。按照静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安排,昨日应该是21名欠薪员工和福金餐饮有限公司进行调解的日子。但是,由于后者没有前来,这场仲裁不得不缺席裁决。
“姚老板”还是没露面
昨天上午,站在大门紧闭的姚餐厅前,徐良和董国辉感觉心情就如同当时的天气一般阴霾。作为前“姚餐厅”的服务员和厨师长,他们焦急地等着事先约好的同伴们到来。两人手中紧紧捏着的,是静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受理通知书。
一个个员工从四面八方赶到了位于武宁南路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甚至连原先负责餐厅清洁的大婶也抱着孩子来了。
时钟指向9时,所有的欠薪员工走进了大门。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坐得下,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也破例动用了3楼的会议室作为仲裁庭,并指定了每个人的位置。正因为如此,空余的座位特别显眼。9时15分、9时30分、10时、11时……福金餐饮有限公司的代表始终没有出现。
“就我们,老板没来。”在发给记者的短消息上,徐良的言语中充满着失望。
对此,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科姚科长表示,他们确实向对方发出了通知,也联系过相关负责人,但是福金餐饮有限公司还是没有出现在现场。她认为,可能福金餐饮有限公司已经做好了今后上法院打官司的准备。
就算上法庭也得讨回钱
“去法院就去法院,我们一定要拿回属于自己的钱。”员工王俊坤斩钉截铁地表示。
20多位员工,欠薪各自不同,高的1万多元,少的有数百元。董国辉是其中的“大户”,作为原厨师长,他的薪水要比普通员工高出几个档次,达到了每月8000元。
“早就和老板说不做了,让他们找人来代替我,可就是拖着不来。”董国辉自嘲道,自己就是有点“傻”。“太尽原则了,早知道就辞职不干,也不会损失这么大。”
但辞退的员工,也有被“姚餐厅”放了“鸽子”的。王俊坤就是如此,他被餐厅解聘后,被告知10月16日来领工资,结果看到的是被搬空的餐厅,这让他至今感到非常“堵心”。
姚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姚餐厅”代表方的缺席,并不影响判决书的出具。“考虑到欠薪员工较多,我们会尽量节约时间,在11月底前开具仲裁判决书。”
“我看出来了,讨钱难了。”一位员工乘隙溜了出来,一边抽烟一边愤愤表示。他的话代表了不少人的心声。拿回薪水成了最渴望的事,在这些员工中,几乎很少有人了解劳动仲裁的过程。整个庭审的过程中,更多人总是在发问,“我们什么时候能拿到钱?”
很多员工认为,自己是在和“姚餐厅”进行一次不平等的对垒。为了拿回属于自己的薪水,他们要赔上大量时间和精力,但结果至今还不容乐观。即便赢了官司,也可能拿不到钱。
“强制执行就行了吗?”董国辉实话实说,“老板把值钱的东西都转移了,剩下的就算是拍卖也未必够抵扣我们的工资。”
部分员工生活面临压力
并非所有的“姚餐厅”员工现在都重新找到了工作,事实上,待业的还不在少数。
“人家一听我是‘姚餐厅’的,就说先把事情解决好再来。”董国辉无奈地表示,由于薪水还没拿到手,无论是申请仲裁还是今后上法庭,都需要向单位请假。“人家肯定觉得麻烦。”
好在董国辉还有积蓄,但别人就未必。“13日就要交3个月的房租了,钱一直拿不到,这1200元去哪凑?”一位员工满心忧虑地表示。
“拖着我们的时间,姚餐厅是不是应该付点‘滞纳金’?”一些员工如此表示,太长的讨薪过程让他们感到了压力重重。
但姚科长告诉记者,所谓“滞纳金”在法律上并没有标注,“他们现在还需要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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