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黄怡)前日中午12时许,古镇海洲村华光小学附近某工地脚手架上工作的一名泥水工突然坠落,当场身亡。下午4时,安监人员从事故现场拖走尸体时,与死者的亲属发生冲突。目前安监部门认定该起事故为意外安全事故,而劳动部门表示根据死者的情况,家属可获得27万余元的赔偿。
回访:无工友看到坠落情况
泥水工曹宏栋从老家湖南祁阳来到中山工作已有19年。前日中午12时左右,他正在建筑工地的四层脚手架上放线,准备给楼面贴上瓷砖。和他一起干活的还有七八个工友。“我正在一层做工,突然听到‘呯’的一声,回头一看就发现他坠下来了。”一位工友说。
而和曹宏栋在同一层楼施工的另一位工友也没有看到他如何坠下,只能猜测曹宏栋可能是从升降梯的缺口处失足跌落的,“因为他坠下的位置就在那个缺口旁边”。曹宏栋坠落后,右臂因碰撞而折断,额头上破了一个大洞,当场身亡。
家属:尸体被强行拖走
事故发生后,曹的妻子江六茵第一个赶到了现场。其他亲友也纷纷赶来。下午3时左右,一群安监人员来到事故现场。“他们来到以后,什么话也没说,站在路的一旁,然后突然就上来要拖走尸体。”曹的弟弟曹宏材说,“我们以为他们要把尸体拖去火化,此时大侄子正从上海买了机票赶过来,我们都想再等几个小时,让他们再见一面。”
“这时有个人把我拉到一边,说了几句威胁的话,然后又过来几个人,反扭住了我的手,有个人还掐我的脖子。”曹宏材指着自己脖子上的红痕,向记者回忆当时的情形。随后,几名安监人员把尸体抬上了车,送到了殡仪馆冷冻。昨日,曹家的人才获知曹宏栋没有被火化,而是冷冻起来。
赔偿:索赔60万未达成协议
昨日,曹宏栋的亲友们赶到了中山,在海洲村派出所,曹家的五名代表与施工方就赔偿进行商谈。曹家向施工方李老板提出了赔偿60万的要求。“我的哥哥今年45岁,每个月工资3000多元,按照60岁的退休年龄计算,大约是60万元。”曹宏栋的二弟曹宏梁说,曹宏栋的母亲今年已经62岁,双腿瘫痪在家。另外,曹宏材的小女儿今年也只有11岁。
劳动保障局表示,像曹宏栋这样的因工死亡有专门的赔偿标准,分为丧葬费、补助金和抚恤金三部分。根据曹宏栋的情况,一共应获得276420元的赔偿。“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还可以跟施工方进一步商谈。”昨日主持赔偿磋商的古镇安监分局周局长表示。而施工方李老板一直没有对赔偿金额表态。
安监:拖走尸体是为检验需要
目前,古镇安监分局已经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检验,认定这一事故为意外安全事故。
古镇镇安全质量监察分局的周局长称,前日下午拖走尸体的时候他也在场,拖走尸体是为了保存的需要,“尸体还需进行检验,看是否有心脏病之类疾病发作的情况”,死亡后大约四个小时,尸体会开始变质,将不利于保存和检验,而当时尸体死亡时间已经达到4个小时,天上又飘起了小雨。“亲属们情绪有点激动,而安监人员的行动有些慌乱,所以才造成了冲突,双方需要相互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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