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我们签劳动合同本是一件欢欣鼓舞的事,可签合同前,公司竟逼我们签‘放弃保险’、‘放弃之前未签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权利’的申请书和承诺书!”昨日,重庆一三六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勘测院(以下简称地勘院)工人张军(化名)等人向本报投诉:他们“被潜规则”了。
张军称,2004年,他进入地勘院,在一线当钻井工、抽水工等,常年工作在野外,任凭严寒酷暑、风吹日晒,都没叫过苦。本月5日,他正在合川一工地上班,领导突然找到他,称公司要跟大家签劳动合同。“听到这消息,大伙很高兴,因为我们之前既没签合同、又没买任何保险。”张军称,当合同发下来后,大伙都傻眼了:随合同附有一份申请书和承诺书。申请书中写着,“本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统筹……由本人自行按时向社保部门缴纳。若本人未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保费用,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本人承担,概与单位无关”;承诺书中则写着:“因本人自身原因一直未与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本人自愿放弃在此之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可能产生的一切追究责任的权利。”
“这也太霸王了,我们拒签。但领导坚持签劳动合同就必签申请书和承诺书,不签劳动合同就不能上班。”张军说,就此,他已被强行停工好几日。
张军的两位工友证实了他的说法。他们说,公司的做法让他们很寒心,他们要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向记者出示了公司要他们签的劳动合同和承诺书等材料。
随即,记者赶到地勘院。办公室的人称,所有领导都出差了,下周才回来,让记者下周再去。
记者通过张军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到地勘院一廖姓负责人。他称,公司之前没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历史原因造成;之前没给工人买保险,但在他们的工资上有“反应”。本次签订劳动合同,本来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工人对其中条款不乐意,可以选择不签。
至于双方若由此解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相关经济赔偿问题,他表示:“按照法规,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该公司的做法已违反劳动法,工人可打消顾虑与该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因为那是无效的。”重庆财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阳联明认为,根据相关法规,用工单位必须给工人买保险,否则就违法。《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企业与员工未签合同,除自愿辞职等外,责任均在企业。因此,员工即便签订了承诺书,自愿“放弃未签合同而产生的权利”,该承诺也是无效的。
据悉,目前,渝北区劳动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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