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3日,本报“律师热线”(3502630)由广东永泽律师事务所的衡森飚律师接听并解答。
厂方能安排怀孕女工上夜班吗?
黄小姐:我是一名怀孕女工,厂里分为白班和夜班,每3个月换一次,夜班从头天晚上7点上到第二天早上7点。由于轮到我上夜班,我担心长时间熬夜身体受不了,便要求厂方给自己调换成白班,但厂方以无人愿意与我调换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请问,厂方能安排怀孕女工上夜班吗?
衡森飚:《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黄小姐的工作时间达到12小时,已经属于延长工作时间了,厂方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如果黄小姐已怀孕7个月以上,厂方更不得安排她上夜班。
在居民楼里开设公司是否合法?
吴女士:我居住的居民楼里一名户主在楼上开了一家公司。该公司往来的人数很多,造成楼里声音很嘈杂。我向物业公司反映过这一情况,但物业公司说管不了。请问法律有没有类似的禁止规定?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衡森飚:按照法律规定,居民住房不能用于商业用途,因此,在居民楼里面开公司是不允许的。吴女士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向该房屋的出租者开具整改通知,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比如工商、房产部门进行投诉。吴女士还可以考虑直接以相邻关系起诉邻居,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女方想把名字加在房产证上,
将来如何分配房子?
伍先生:我结婚之前,父母出首付帮我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有我和父母的名字,贷款已经还了将近70%。现在我准备结婚,女方想把她的名字也加到产权证上,说可以帮我一起还贷款。请问这样做对我和父母的利益是否有损害,将来如何分配房子?
衡森飚:如果女方把名字加在房子的产权证上并参与还贷款,那么女方对房子也享有了一定的产权,这样伍先生和父母原来对房产的权利份额就必然相应地有所减少,这套房子就是4个人按份共有。如果房子在将来需要分配,4人要证明各自的出资额,才能决定各自所有的份额。如果不能证明出资额度,法院将推定4人平均共有这套房子。
丈夫对患病的妻子不闻不问,
有什么办法让他尽义务?
陈小姐:我结婚后身患疾病,已经下岗在家,但丈夫对我不闻不问。请问有什么办法让他尽义务?
衡森飚:根据《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对于陈小姐的这一情况,她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承担扶养费。
本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由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的黄日森律师接听热线电话:3502630。
上一篇:河北大雪中 22眉山民工苦等工资
下一篇:以收培训费为名收取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