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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案集锦

下属工作失误 班长被罚扫厕所 辩解还遭辞退

  •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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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记者 倪立婧)下属工作时出现一些失误,身为班长的谢先生因此遭遇连坐,被降职去扫厕所并被记大过。他不满公司的处罚,找来一些工友签名为自己鸣不平,结果被公司定性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后来又被拒之门外。昨日,谢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
    
    
  谢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04年进入易洁卫浴有限公司,一开始只是一名普通工人,到了2005年,被提升为技术班长。几年来,我在工作上没犯什么错误。
    
    
  10月下旬,谢先生手下的一名工人因为在工作中操作失误,导致指腹被削掉了一块肉。1023日,也就是由于这名工人的这次工伤,管理人员给他开出记小过的处罚。但是隔天,安全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还存在类似情况,24日,谢先生被公司记了一个大过。
    
    
  1113日上午,谢先生接到调岗通知,公司让他去做保洁员,原因是不能以身作则且包庇本班员工违规操作。岗位的调整让谢先生不太服气,但是他为了手上的饭碗还是硬着头皮干了下去。我不仅要搞好地面的清洁工作,还要负责扫厕所。在干活的时候,还有主管在后面盯着。
    
    
  由于对公司的处罚不满,谢先生于1117日上午写了一份《澄清说明》,打算递送给公司领导。我想让其他同事证明我的看法,于是趁着早会的时候,就把这份说明拿给其他同事签名。谢先生的这份说明共得到50余名同事的支持。但是当天10时许,公司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煽动员工为名,提出两条路让他选择,要么自己离职,要么公司辞退,同时要他马上离开工厂。当天下午,他打算再去公司上班时就被拒之门外。谢先生认为,他和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他有继续上班的权利。
    
    
  记者来到易洁卫浴有限公司,负责对外宣传的李姓工作人员不在公司。一位肖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他表示作为公司方,员工的利益一定要予以保障。而对于谢先生的处罚,公司都有充分的规章制度作依据。但是关于谢先生被开除的细节必须由负责对外宣传的人员公布。
    
    
  部门说法
    
    
  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中心高级经济师赖明智接受采访时说,按照劳动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提供劳动条件。如果谢先生对于公司的做法有异议,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