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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案集锦

法官相助 他拿到了赔偿款

  • 来源:遂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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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在蓬溪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出现感人的一幕。当黄某的爱人和他年迈的父亲从执行局副局长赵振华手中接过4.8万元赔偿款时,感激不已。

  事情源于20089月的一天,黄某在蓬溪县一工地做工时不慎从楼上跌下摔伤。经遂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工伤并确定为九级伤残,可劳资双方就医疗、误工、伤残补助、误工补助等费用达不成协议,后经蓬溪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由用工单位赔偿黄某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5.8万余元。裁决后,用工公司并未履行赔偿义务,黄某多次催收,均无果。无奈之下,黄某不得不向法院申请执行。但由于黄某不能提供公司的任何财产线索,法院的执行人员接手该案后,只得通过网络等方式搜集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获得信息后,法官们又打电话联系到该公司的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王某,在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后,王某答应当面与黄某协商。1029日,双方当事人在法院执行局达成和解协议,由公司在十天之内一次性向黄某支付人民币4.8万元,其余部分黄某自愿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