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1月25日在特别关注栏目刊发《横店影视城为何这样横:押金不退还骂人?》一文后,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就此事,26日上午内蒙古新闻网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劳动监督大队马瑞平队长。马队长告诉记者:“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押金。如果收取,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并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群众利益无小事,劳动监察部门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在采访现场,马队长就安排投诉科工作人员处理此事。随后,投诉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已经安排了回民区劳动监察队处理。
采访结束后,记者又接到了丁颖楠女士的电话,丁女士告诉记者:“另一位和她一起被招聘到横店影视城的员工,也交了押金,并没有去太原培训,她至今也没有拿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