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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案集锦

劳动部门支招讨薪之前证据先行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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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郑晓清)年终岁末,有关农民工讨薪的问题再次成为被广泛关注的焦点。由于很多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未保存有效证据或保存不全,导致劳动部门介入调查后工作经常受阻,甚至无法立案。农民工如何才能通过合法渠道及时拿回自己被拖欠的工资呢?128日,市劳动监察部门通过本报热线为农民工朋友支招:讨薪之前证据先行。

  据市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农民工习惯于过年过节时讨要本该按时发放却未发的工资,殊不知这样很不利于及时维护业已被侵害的合法权益,因为此时完整的、有效的证据已很难寻觅。最好的办法是在欠薪之前签订相关书面协议,欠薪之后及时索要欠条,或第一时间收集出勤记录、上岗证、押金收据等等。

  书面协议是一种能够证明当事人双方存在关系的书面证据,如果协议双方是农民工与雇主(自然人),那么二者之间就是雇佣关系;如果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那就是劳动关系。欠条则是当事人双方用来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一个完整的欠条应包括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归还时间等内容,其中债务人签名必须由债务人的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如果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欠条,那么只能通过出勤记录、上岗证、押金收据等来确定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

  市劳动监察部门提醒讨薪的农民工朋友,一定要妥善保存好证据,这样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