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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案集锦

郑州劳动部门:职工讨薪可申请法院"支付令"

  • 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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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为帮助劳动者追讨欠薪。昨日,记者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当职工遭遇讨薪难时可通过法院讨薪支付令维护权益。

  今年10月,省会某企业职工王明因公司经济效益下滑被辞退。按照双方书面协议,原公司应在俩月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多次讨要无果后,王明12月份向金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经调解,王明持劳动部门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向法院申请讨薪支付令,仅在10日内就拿到了补偿金。

  市劳动仲裁部门统计显示,年关将至,有关劳动者申请追讨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争议案件不断增多。针对这种情况,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达成的调解协议,如果用人单位在调解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按照规定,申请“支付令”时,债权人只需向人民法院提出发布“支付令”的申请,无需起诉;人民法院对于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无需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只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以及是否明确、合法简化诉讼程序。自劳动者提出讨薪申请之日起算,如法院审查通过发出“支付令”,且债务人未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的情况下最短10天左右债权人就能讨回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