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招”还需“阳招”破 漫画 李法明
我在一家工厂工作。最近工厂生意不好,老板就想方设法地逼我们自己辞职。先是强迫我们加班,做的也不是和工作有关的事情,而且还不给加班费。后来又降低我们的工资,现在又要我们到街上去推销。请问,老板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读者:吴永利
吴永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你们可以要求该工厂与你们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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