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体上暴出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享誉全国的“农民工司令”张全收的深圳全顺劳务派遣公司有员工上万名,经在当地社保机构查证,截至3月20日,只给5个人买了社保。
目前,劳务派遣公司不给员工办社会保险(最关键的是养老保险)的现象较为普遍,似乎已经成为一些地方的“潜规则”。劳务派遣工实际上沦为了“无娘孩”——没人管,派遣单位把自己视同为“劳务中介”,人往用工单位一交就撒手不问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没有责任和义务过问他们的社保问题。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企业属于法定的用人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无论把劳动者派遣到了哪里,哪怕是天涯海角,也依然是他们的员工,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为被派遣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据此,我们可以断言,深圳全顺劳务派遣公司不为被派遣的劳动者办社保的做法,毫无疑问是违法行为,除了需要给被派遣的劳动者补办社保外,还应该受到法律的相应处罚。
据报道,张全收对其不为所派遣的劳务工办社保的原因是:“员工自己不愿意买”和“国家养老保险没有统筹”。张全收的这套说词早已被一些故意逃避社保法律义务的无良老板们唱烂了,不值得一驳,纯属无稽的鬼话。我从事社保工作近20年,深悉内情,从来都是老板不愿意为员工办保险,从未有员工不同意的事。尤其是,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对养老保险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养老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接续,钱随人走,不仅可以转个人缴纳的部分,同时还可以带走单位缴纳的12%部分(绝大部分),劳动者更不会不同意办保险。
深圳全顺劳务派遣公司不给员工办社保的事件值得特别重视。因其规模和影响,在全国同行业中堪称“龙头老大”,员工一、二万之众,派遣服务范围遍及外资、港资、台资,跨越深圳、东莞、福州、厦门等地,涉及食品、玩具、电子等十几个行业,每年光管理费就挣几千万。鉴于张全收在吸纳安置农民工就业方面的贡献,他2008年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并获取“全国优秀进城务工青年”、“全国服务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先进个人”、“河南省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等一系荣誉。这么样的一个全国行业的“龙头老大”,这么样的一个闻名遐迩的模范,且跻身了全国人大代表行列,却带头拒不执行国家劳动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可忍孰不可忍?其负面的“引领作用”不言而喻。
张全收的谋生初始“不堪回首”——他只读过小学五年级,十几岁就出门打工,炸过爆米花,卖过冰棒、馒头,当过油漆工,开过饭店,跑过运输,搞过建筑,修过铁路,遭遇过老板欠薪逃匿之害,对于外出打工者的生存困境可谓感受极深。然而,当他成为老板和大款以后,却忘了本,坠入了“为富不仁”的恶律,把自己曾经所受的不公又施加在自己所辖的员工身上。“忘本”和“为富不仁”是人性恶的一面,不能靠自觉和自律解决,需要法律来强制其改恶从善。张全收为什么不给员工办社保?关键是他要通逃避法定的责任义务,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来达到非法攫取更大利润的目的。若从这个层面上解析,张全收的“农民工来了,我全能收,全能安排工作”的所谓“善意”难免就要打折扣了。
深圳全顺劳务派遣公司不给员工办社保的事件,给劳动保障部门敲了警钟。毫无疑问,包括深圳全顺劳务派遣公司在内的相当多的劳务派遣企业肆意侵犯员工合法权益,与劳动保障部门执法、作为不力大有关系。当下亟须对劳务派遣企业严格依法规范管理,切实检查监督,强制他们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尽用人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决不能让劳务派遣沦为企业逃避社会保险的“防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