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AM NAME
2024-04-30
2009-10-22
2021-09-05
卢女士:今年3月,我跟公司签订正式工作合同,之后每个月公司都从工资里扣除了保险费,但到现在也没有为我交纳任何保险。我现在想辞职,公司应该怎样给我补偿保险费?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蔡巍、陈刚律师:《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您单位不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上一篇:六旬老人乡村邮递40年 邮局拒认与其有劳动关系
下一篇:她的索赔路该如何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