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滨海大酒店是海南钢铁公司的一家下属单位,属于国有企业,2010年3月1日进行停业装修,我是滨海大酒店的一名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最高领导(朋友说应该叫法定代表人)猴玲明,经常以各种考核,要求我们全体员工必须参加他定出来的考核方案,就连我们普通员工也必须参加,由于这个酒店经营管理腐败,效益很差,导致我们的工资经常拿到手的还不到500元,本想过完2010年春节就离开,但刚好碰上3月1日酒店就要停业装修,所以很自然我就提出了辞职,当然酒店领导齐总(应该是猴总的手下)很乐意就批准了我的辞职,可是我的同事们很多都不是自愿辞职的,但九点领导却采取欺骗我们的手段(后来才知道被骗了)告诉同事们说,酒店要装修,叫他们全部主动提出辞职,先暂时自己到别的单位工作,等酒店装修好再回来,装修期间没有给我们被骗辞职员工买保险,也没给我们一分钱的补偿,听朋友说,这种做法是违背劳动合同法的,作为一家国有企业单位,单位领导怎么能采取欺骗的手法欺负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呢?作为最高领导猴总更不能这样欺骗我们啊,真期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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