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在这家美发店按合同干满3年,因为我要出国,向老板提出辞职,可是老板硬是不退还我8500元‘学习保证金’……”昨天,原在福清环球广场一楼一家名叫“领先形象设计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发型师的阿杰,再次向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所反映的情况查明属实,该公司被罚的金额可能远不止8500元。
阿杰告诉记者,他2007年4月1日进入这家公司,担任发型师。“我当时进公司时老板跟我签了一份为期3年的合同,但是这合同只有老板保存了一份,我向他索要,他说这只是一个形式,就没给我。”今年3月份,合同到期了,阿杰也办理了出国手续,向老板辞职,提出拿走被公司扣下的8500元“学习保证金”,但是他的请求遭到老板拒绝。“我在来这家店之前,就已经有美发工作经验,根本不需要在这里学习,这些‘学习保证金’,就是押金。”阿杰说。记者看到,阿杰有17张盖着“福清市领先形象设计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共8500元。
随后,记者来到领先形象设计有限公司。公司的陈老板肯定了阿杰曾在店里工作3年的事实,但却表示“学习保证金”是员工培训费用,绝对不是押金,只要员工干满合同规定的年限,公司会以补贴的形式返还员工。而阿杰“因为没有签合同,所以公司不会把这笔‘学习保证金’返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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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向这家公司发出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接下去会进行调查取证,一旦查实这家公司确实存在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扣留押金等违法行为,我们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进行处罚。”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公司还不配合,劳动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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