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澳恒伟服装厂的生产车间 王森 摄
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近日,“阳光重庆”栏目不断接到重庆港澳恒伟服装厂职工反映,单位并未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
栏目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该服装厂确实没有到社保部门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而是按职工当月工资的10%作为社会保险费,直接发放给了职工。对此,法律人士认为,此举不仅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更易被少量的利益蒙蔽,损失更大的合法权益,建议员工要求单位购买保险。
职工与单位签订“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协议
2009年5月,张华(化名)应聘到重庆港澳恒伟服装厂。至今她都未拿到社保卡,也不知道厂里是否给她买了保险。
张华告诉记者,与她一起进厂的有10多人,刚到厂里2、3天,就与厂里签订了一份名为“职工自愿放弃购买保险”的协议。“协议上明确写有‘我自愿放弃购买保险’等内容,然后让我们每个人都在后面签字,当时为了能找份工作,也没有管那么多,我们就签了”。
31日上午,记者在该厂的生产车间采访时,不少工人均向记者表示,他们进厂时都签订了这样一份协议。当记者希望他们能提供一份协议样本时,大家均不愿意提供。
至于工厂是否为他们购买了社会保险,不少工人也表示自己对此并不清楚。“如果要买保险的话,我们的工资扣了之后就很低了,不买保险工资还高些”,一名工人这样向记者说到。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工人,他们均告诉记者,自己也不愿意扣钱购买保险。“我们愿意多拿一些工资,不想扣钱去买保险”。也有一些员工告诉记者,自己在工厂做工时间不长,离开时转移保险比较麻烦等原因也不愿买社保。
工厂将职工工资的10%作为保险费直接发放
31日上午,重庆港澳恒伟服装厂厂长王远平告诉记者,工人反映厂里未给他们购买社保一事并不属实,“我们把工人每月工资的10%作为保险费,直接发给了他们,让他们自己购买”。
王远平告诉记者,该服装厂是一家个体私营企业,最多时厂里有200余名工人,目前只有80余人。“因人员流动性比较大,购买保险我们也是遵从工人自愿,你愿意买,你就不拿10%,不愿意买我们就把10%给你,就补贴在工资里面,工人都是领起走了的。”
当记者向王远平求证:工厂是否与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购买保险”协议时,王远平称确有此事,但她拒绝向记者提供协议样本。
而工人每月工资10%的社保费,又是如何发放给工人的呢?王远平称,厂里每月将工资表造好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险费等都有详细记录,“召集员工签字确认后,我们直接将这些钱打到工人的银行卡上”。当记者提出能否看一下工资表详单时,同样遭到了王远平的拒绝。
律师称将保险“折现”发放行为违法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员工因做工时间短、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购买保险;工厂也为了省事,直接将保险费“折现”后发给工人,这种现象不止在一家工厂存在。对此,记者采访了重庆向前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兵。
向兵律师告诉记者,企业与职工签订的上述协议违反了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合同。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单位用支付现金的形式给劳动者买保险,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减少了单位成本的支出,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企业为职工购买劳动保险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不能‘被约定’,那种以为买保险是把钱无故交给了国家的观点是非常错误的,劳资双方通过‘约定’分享了保险费用,最终受损的还是劳动者。”
向兵律师提示,劳动者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只能缴纳养老、医疗两项保险,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自己根本就不能办理。“员工的切身利益和基本社会保障‘被企业约定’,反映了企业片面追求利益,缺失社会责任感”,向兵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将把情况此情况反映给劳动监察部门,重庆港澳恒伟服装厂职工的保险问题将如何解决,本栏目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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