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易婷实习生锁千程
“合同上的签名是找人代签的,我们承认。”昨日上午,在金牛区法院庭审现场,车祸死者
○庭审焦点
原告代理人:合同确系代签
昨日上午9时许,死者
9时30分,法院开庭,原被告双方对事实部分没有争议。当被告律师提出合同涉嫌造假的问题时,原告代理人意外地承认:“合同和工资清单上的签字,确实是我们找人代签的。”
这位代理人称,
被告代理律师当即否认这一说法。被告代理律师称,庭审前,他曾联系了该石油化工公司的一位经理,对方承认
主审法官要求死者家属再次提供
除上述争议外,双方在事故的责任认定上也有分歧。成都市公安局交警二分局认定,案发时,
○庭外说法
被告:将追究公司责任
中午12时许,庭审结束。被告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因该石油化工公司妨碍司法诉讼,他们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该公司的行为给我的当事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我们将向其提出经济赔偿。”该律师称,就算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他们也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
此时,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律师说法
证明劳动关系
原告须有其他证据
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清平表示,如果原告方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死者与单位有劳动关系,那么他们在交通事故后找人代签合同,就涉嫌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的行为。
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的行为,华清平表示,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情节较轻,可以算作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罚款或15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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