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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案集锦

最低工资中是否应包括个人应缴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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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中是否应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这应当区别对待。劳动部于19931124公布并实施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附件《最低工资率测算方法》规定,“确定最低工资一般考虑城市居民生活费用支出、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其没有将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确定最低工资的参考因素。但《关于最低工资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1号)规定,按照建立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原则,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和保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进行,在各地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故2001年之前的最低工资未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之后的最低工资中包括了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00431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的附件《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将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最低工资规定》在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内容中不包括劳动者保险这一项,所以劳动者社会保险是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计入最低工资的。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新调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考虑了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因素,即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了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最低工资标准应扣除哪些项目?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当然,对于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否包括在最低工资中,各地的政策不是太统一。比如,上海的最低工资中就明确规定不包括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但是,浙江目前没有此类规定出台,仍执行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订的《最低工资规定》中的“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其中就规定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