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当事人李某因工伤至今已瘫痪在床达12年之久,经西安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贰级伤残,护理等级贰级,属因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用人单位应按月给当事人支付伤残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但用人单位拒绝履行,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伸张,只能求助于劳动法诊所。诊所学员肖鸿炜、袁兰兰接到当事人咨询后当天去往当事人家了解情况,并拍照调查取证,搜集用人单位相关材料,查阅相关法律文件,通过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另行申请仲裁,为当事人找到了解决途径。11月18日,李某的亲属为诊所送来了题有“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