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维护社会稳定,记者昨天获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安局、总工会将从本月15日至2010年2月5日在全市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据了解,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均为此次专项检查范围,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专项检查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的要求,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对本单位2009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交委、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于2009年12月11日至2010年1月29日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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