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森指出,规范高速公路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建设高素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队伍,是厅党组在新一轮加快交通发展中,践行科学发展观,着眼于高速公路事业长远发展全局,关心一线员工的重要战略决策,是按照发展现代交通,奉献一流服务理念,着力打造高素质交通职工队伍的重要工作部署,将对提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水平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规范高速公路企业劳动用工制度,适应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广大收费治超人员的愿望和期待,有利于促进提高高速公路收费运营管理水平;符合建立和谐交通行业的要求,有利于扩大和促进社会就业。
曹森强调,企业劳动用工制度要和谐,劳动用工决定行业形象,一线员工是企业的主体,是发展现代交通的希望所在、活力所在。要树立给职工办好事,就是给企业办好事,就是给社会办好事的理念。同时严格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做到严把入口、强化培训、熟练技能、同岗同酬、严格考核,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曹森要求,实施《规范国有高速公路企业劳动用工若干规定》,要做到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有效推进。要解决思想问题,一切依法办、按照上级的要求办,使广大职工有一个舒适的住宿环境,有一个干净卫生美味可口的职工食堂,有一个电视机、健身器材齐全的职工文娱场所,有一个能满足一年四季都可洗澡的浴室。解决职工后顾之忧,挖掘职工潜力,真正把高速公路企业建成充满温暖和谐、人人公平平等、生活幸福美满的大家庭。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王世英主持会议并就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他指出,要认识规范高速公路劳动用工的必要性和意义,在规范劳动用工时应把握“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有序、公开公正,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严格考核、奖罚分明,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他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安排部署,确保实施到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有序推进。严格工作纪律,确保行业稳定;做好检查验收,保证实施到位。省厅将成立规范国有高速公路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检查验收小组,对改革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并组织好检查验收,对实施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会议中,厅副巡视员白宗孝作《制定“关于规范国有高速公路企业劳动用工若干规定(暂行)”说明》;厅人事处处长张红书宣读《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国有高速公路企业劳动用工若干规定(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