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是就业和再就业压力较大的人群,尤其是40岁以上的妇女属于就业困难群体,因此,做好妇女就业,关系到就业再就业全局工作。蓬莱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妇女就业再就业问题,大力开发适合妇女的就业方式和就业岗位,认真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妇女自主创业。
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转变妇女择业观念。劳动保障局把帮助下岗失业妇女转变择业观念摆在再就业工作的首位,开展了以树立新观念、适应新岗位、创造新业绩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主要是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门安排转变择业观教育课,请成功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妇女现身说法,教育广大下岗失业妇女摒弃传统思想的束缚,树立自强自立,竞争就业的新观念。
二、抓好政策促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劳动就业办公室在用人单位进市场招聘时,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审核招工简章,工作中始终贯彻执行'除不符合妇女工作的特殊工种外,不得受男女性别限制,不得拒绝招用女工'的就业规定,促进妇女就业。针对企业改制、下岗分流情况,出台了《蓬莱市关于规范企业职工下岗,做好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现役军人配偶,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非本人自愿,一般不得安排下岗。对女满40周岁、夫妻双方已有一人失业、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非本人自愿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落到实处。
三、积极拓宽就业门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多渠道挖掘用工信息,联系就业岗位,特别是开发适合妇女就业的家政服务、保洁、餐饮服务、社区车辆管理等岗位,为妇女就业搭建信息平台。每年定期举办下岗失业妇女专场招聘会,共为下岗失业妇女提供就业岗位7000多个,其中开发社区就业岗位2700多个。截至目前,蓬莱市实现就业再就业的妇女3.4万多人,占就业总人数的48%,其中失业女职工就业8495人,失业女职工再就业率达90%以上。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妇女就业再就业能力。采取了'中心+基地'的培训模式,把全市12个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作为妇女培训基地,市就业训练中心根据人力资源市场职业变化需求情况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以及社区的组织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就业、再就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再由市人力资源市场、社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免费推荐就业。近两年来,共组织妇女参加免费培训2200余人,占培训总人数的45%,培训后实现就业的1362人,组织妇女参加创业培训795人,实现就业538人。
五、多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人力资源中一部分属于没有农业生产资料迫切需要完全转移就业的富余劳动力,一部分属于有生产资料只是在农闲季节需要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对这两部分人员,采用不同的方式。前一部分,通过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将岗位信息通过包村干部张贴到各村,不仅使这部分人员不出社区便找到住地以外的工作,而且通过各基层工作人员为他们讲解外出打工的具体事宜及各项劳动法规,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对后一部分,各基层工作人员通过了解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进行季节性的转移就业。
六、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积极督促有关责任部门落实各级制订的促进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把税费减免、再就业补贴等优惠政策用足用活,为失业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再就业环境,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女工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对困难群体进行手拉手帮扶,为大龄妇女申请'三项补贴',目前,已有享受优惠政策再就业的女职工为44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