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分配秩序,内蒙古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通过调节收入差距,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内蒙古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以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依据、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基础、市场机制调节和政府调控指导相结合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每年根据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以及宏观预期目标,综合考虑自治区当年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及劳动力市场状况等因素,发布自治区当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至少2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以确保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而提高。
内蒙古至少每2年向社会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规范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的行为,指导企业合理确定人员工资,建立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行业组织和工会组织共同参与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标准的制度。
内蒙古完善企业工资确定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专查工作,依法处理违反政策规定、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