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告上法院,又担心诉讼期太长,怎么办呢?今后,如果您遇到有关工资、社会福利、保险、培训纠纷,可以直接去找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该机构最快10天之内,就可以帮您解决“烦恼”。
27日,云南省首个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西山区正式挂牌成立,今后,在西山区范围内发生的劳动仲裁前和诉前劳动纠纷,将由“西山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的专业调解员先对劳资双方进行调解。该机构的成立,可以及时有效地解决各类劳资纠纷,减少当事人仲裁、诉讼成本,为劳动关系双方和谐化开通一条“绿色通道”。
据介绍,该机构是由西山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司法局四部门成立的,计划将设立在该区便民服务局的区农民工维权中心和区法律援助中心,此外,该机构还将会在各街道司法所下设“劳动纠纷调解室”。
该机构主要处理在劳动仲裁前和诉前,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福利、保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纠纷;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纠纷;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纠纷及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
另外,西山区还针对该机构专门出台了《人民调解参与劳动纠纷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调解机构到底是如何调解呢?如果企业与调委会相互认识,那么,这个调解会,会不会被“人情”“收买”呢?
“调委会的调解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的,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接受当事人及调解相关人员的吃请送礼。其次,为了避免人为干扰,该调解机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会不定时交换所掌握的劳动纠纷信息,尤其是群体性劳动纠纷信息,这样才能防止矛盾的激化。”西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透露,调委会可以按照“谁调解、奖励谁”的办法,由政府出资实行计件奖励,记者了解到,该调委会却没有对违规调解员进行处罚的办法。
调解过程
【仲裁前】
范围 “大到国家、小到外省驻昆企业”
在仲裁前的调解范围,必须是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和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以外的西山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中的劳动争议案件;这些案件需是在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实行企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外省市企业驻昆办事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方式 “先在街道司法所调解”
西山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自行组织调解;按照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调解委员会可以到指派的当地街道司法所的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程序 “必须在30天内调解完毕”
各街道调解工作室自接到《指派函》之日起的30天内,必须调解完毕,并在3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
【诉前】
范围 “劳动类需先过仲裁,合同类无需过仲裁”
诉前的调解范围是属于区法院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需先经过仲裁程序的一般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集体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事实劳动关系争议案件,劳动保险纠纷案件,以及其他劳动争议)和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案件(无需经过仲裁的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案件和其他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案件);到区法院申请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劳动纠纷案件的督促履行。也就是说,劳动类纠纷先过仲裁,而合同类无需过仲裁。
方式 “得移交到法院调解”
区法院立案庭自收到属于法院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和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案,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需向“调委会”发《调解函》或者移交到区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
程序 “最快10天内完毕”
区法院调解室收到立案庭移交的诉前劳动纠纷案件后,按照《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人民调解进法院”诉前调解制度(试行)》执行;区法院人民调解室应在10天内调解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