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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全国已有30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 来源:http://www.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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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22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今日表示,截至9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增长幅度平均为24%。目前,全国31个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平均为870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媒体介绍2010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尹成基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截至9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增长幅度平均为24%。目前,全国31个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平均为870元。部署开展企业薪酬第二次试调查,范围扩大到北京、江苏等8个省份。

尹成基介绍了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稳步实施劳动合同法。制定下发开展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春暖行动、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相关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督促企业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继续推动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特殊工时政策,研究起草关于扩大服务外包企业特殊工时政策适用范围的政策文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的研究论证工作。

二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

三是加大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力度。下发进一步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并组织督查组赴部分地区对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基本得到保障。

四是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3万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0.4万人。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0.14万件,涉及劳动者人数4.6万人,审结案件15.3万件(含以前累积未结案件)。开展企业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有序推进实体化建设,有效应对集体劳动争议。

五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201061日至731日,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以农村四小企业为重点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继续落实执法维权与服务企业相结合的各项举措,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