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雪娇) 今年7月1日,西安市7区等一类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600元/月提高到了760元/月。然而今年以来各种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明显上涨,广大群众特别是部分困难群体的生活成本明显增加。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省拟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但涨幅会小于上次调整的幅度。
目前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760元
昨日,省人保厅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表示,我省将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方案已经上报国家人保部,正在等待审批。根据《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原则上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两年调整一次,上次我省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是今年7月1日,如果方案获批,我省今年将再次提高标准,一年调整两次最低工资标准,这在之前是从来没有过的。
今年7月,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调整方案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760元/月,非全日制7.6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680元/月,非全日制6.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630元/月,非全日制6.3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580元/月,非全日制5.8元/小时。
艰苦岗位、夜班津贴标准将提高
该负责人说,之所以要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与周边省份比较,仍处于较低水平。此外,目前各种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涨明显,给部分生活困难的群体带来不利影响。
据悉,我省上报的调整方案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还将同时调整提高艰苦岗位津贴标准和夜班津贴标准,艰苦岗位主要针对煤矿井下作业岗位。上次调整过的4类工资类区将不作调整。
该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一经出台,便具有强制性,所有用人单位必须落实到位,按标准实施。如发现不按标准发放工资的,我省人保部门都将予以严查,并处以行政处罚。劳动者如遇到相关问题,可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据了解,目前我省上报的方案仍在审批,具体调整的幅度和实施时间在获得批准后将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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