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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下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7区不低于千元/月

  •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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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孙佳 通讯员高瑛) 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陕西省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解决物价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生活。全省最低工资不得低于790元/月,西安城六区和阎良区不得低于1000元/月。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0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91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1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5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9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西安市各区县的分类标准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 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属于一类工资区;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属二类工资区;周至县、户县属三类工资区;蓝田县属四类工资区。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无论是机关单位,还是外企、民营企业等,都应按照新的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据了解,这是我省2010年以来第三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之前已分别于2010年7月1日、2011年1月1日调整过两次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会组织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工资标准类别

县(区)数

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 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县

一类标准:

(1000 元/月)

(10.0元/小时)

16个

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渭南市临渭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起县

二类标准:

(910元/月)

(9.1元/小时)

36个

西安市周至县、户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咸阳市淳化县、永寿县、旬邑县、长武县,汉中市西乡县、城固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宝鸡市歧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渭南市澄城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富平县、白水县,延安市宜川县、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商洛市商州区

三类标准:

(850元/月)

(8.5元/小时)

34个

西安市蓝田县,安康市石泉县、汉阴县、宁陕县、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镇坪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宝鸡市麟游县,商洛市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丹凤县

四类标准:

(790元/月)

(7.9元/小时)

21个

新闻链接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1995年:一类标准为200元/月;二类标准为175元/月;三类标准为150元/月;四类标准为125元/月。

1997年:一类标准为220元/月;二类标准为195元/月;三类标准为170元/月;四类标准为145元/月。

在陕政办发[1995]1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20元/月。

2001年:一类标准为320元/月;二类标准为290元/月;三类标准为270元/月;四类标准为245元/月。

在陕政发[1999]54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60元/月。

2005年:一类标准为490元/月;二类标准为460元/月;三类标准为430元/月;四类标准为400元/月。

2006年:一类工资区540元/月;二类工资区500元/月;三类工资区460元/月;四类工资区420元/月。

2008年:一类工资区600元/月;二类工资区560元/月;三类工资区520元/月;四类工资区480元/月。

2010年:一类工资区760元/月;二类工资区680元/月;三类工资区630元/月;四类工资区580元/月。

2011年:一类工资区860元/月;二类工资区780元/月;三类工资区730元/月;四类工资区68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