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
对于国民而言,以上两个“决定”无疑是大好消息。自2005年起,国家已连续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0年继续推进这项工作,体现了国家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在稳定中得到持续提高的决心,也是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体现。我国改革开放进行了30余年,虽然取得了累累硕果,但在民众养老、福利等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标准和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此时,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为真正意义上的忧民之所忧。
与此同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当前,我国社保统筹层次还相对较低,基本养老保险多以市、县级统筹为主(少数省份已实现省级统筹)。当劳动者在跨省、跨区域就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自由转接,导致很多劳动者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劳动者参保积极性不高,选择让钱“落袋为安”,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大量农民工退保的情况。
不仅如此,养老保险不能“钱随人转”影响的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此前有数据披露,我国当前有上千万人因不能“钱随人转”而“无保就业”。这样的结果就是:一方面,影响着不同地区人才的合理配置和各地经济的协调和发展,也引发不少劳资纠纷;另一方面,使得时时在缴纳养老保险、医保的流动人才遭遇权益损害。一些本该属于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却因难以续接而不得不割舍。
从实际情况看,我国中西部不发达地区是劳动力的主要输出地,输出的劳动力大多在发达地区打工并缴纳养老保障金。当他们工作发生变化,转移到其他省市或回到中西部重新就业,他们缴纳的资金却只能留在原打工地。这使得我国东部发达省份的社保资金越来越充足,而中西部欠发达省份的资金却越来越匮乏,出现了“以贫养富”的反常现象。这样,不仅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受到影响,我国社保事业的结构性平衡也面临威胁,从而损害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实施,有望改变现状。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道破了民本意识的真谛。何谓“百姓利益挂心间,一枝一叶总关情”?我想,两个“决定”给出了答案和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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