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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维护“短工司机”的合法权益?

  •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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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观察
  在河源到深圳的高速公路上,不时会看到一辆辆奔驰的大巴车,方便了两地民众的交往。但有谁能够想到,日夜辛辛苦苦驾驶这些大型客车奔忙于两地的,是一群受雇佣的农民工。因为受雇时间一般只有一年,被人戏称为短工司机”,他们没有社保,收入偏低,满腹怨言却又不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司机投诉:
  没有社保还要交押金
  这群司机告诉记者,他们大都是博罗县石坝镇的农民,大概有200多人,以前长期在河源市给个体户开车。2006,为方便管理,他们被并入来往于河源和深圳之间的河深专线车队,承包人是邓某某,车队挂靠在当地的国营企业河源市同发运输公司源城分公司。
  此后,邓某某又把车队转包给周某某。据司机们反映,周某某给司乘人员开出的条件比较苛刻,比如,按照《协议》规定:加入车队的司乘人员必须缴纳风险保证金”,司机们是5000元到10000元不等;乘务人员为3000元。而且,按照《协议》的有些规定,“保证金会被承包人以各种理由罚扣,以罚代管。而司机们辛辛苦苦,昼夜奔波在河源到深圳的道路上,工作存在很大的风险,压力也大,没有社保,每月工资却只有2000多元,乘务人员则只有1200多元。明知是不平等条约”,但是为了谋生,他们还是签订了协议。因为都是外地农民,来到外地打工,自然拖家带口,生活成本比本地人还要高,一个月下来,挣的钱还不够养家糊口。
  司机们认为车队的做法是违反相关劳动法规和有关政策的,于是向承包人周某某提出抗议,但没有结果。
  劳动仲裁:
  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
  今年5,有司机在河源网公仆信箱上反映了他们这些司乘人员的遭遇,各相关部门都有答复。
  河源市劳动保障局530日回复:经查实,河深专线是由多个业主(河源市同发运输公司源城分公司车主)组成的一条河源到深圳的运输专线,未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注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申领营业执照,属自然人经营……专线属非法人单位,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所聘用的司乘人员均为签订聘用协议,属劳务关系,不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因此)司乘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问题,近期内不能及时有效解决。
  该局建议:专线属道路运输行业,建议由市道路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同发公司源城分公司、河深专线车队及其经营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现行协调处理此次上访人员所反映的实际情况;由市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并责成河深专线经营人限期到有关政府部门注册登记和申请道路运输许可,依法确立主体单位。
  如河深专线经营人不按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未取得合法证照,建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以及相关部门给予取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进行经营,确保依法用工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依法保障司乘人员的合法权益。
  531,河源市交通局对上访信回复:来信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市运管处与源城交通局对企业进行协调,具体进展情况请咨询市运管处。
  而河源市一位副市长也为此专门批示依法保护职工合法利益
  这些答复让司机们看到了希望,然而相关事宜却一直没有落实。
  而到了今年8,周某某又将车队转包给李某某,车队还贴出告示,称在91日以前,司机们必须把押金转交给新雇主,否则将被辞退。鉴于此前的教训,除个别司机转交了押金外,大部分司机都不愿意,双方的关系陷入僵持。
  无奈,司机们提出了劳动仲裁的申请,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认为,“河深专线车队承包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司机与承包人只是雇佣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仲裁委受理范围;而车队和同发公司也只是挂靠关系。
  部门回应:
  收押金不符合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找到了河源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而该处负责人说,买社保和缴纳押金是同发公司内部的事,他们不能干预,运管处只是负责行业管理。
  在运输管理处呈交给河源市交通局法制安全科的一份文件上,记者看到了如下文字:“源城辖区的同发源城分公司河深车队两个承包经营者之间存在因管理人员安排问题而导致的矛盾纠纷,以及车队驾驶员、乘务员因缴交社保费、返还押金和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矛盾纠纷问题。第一个矛盾问题我处已组织召开过协调会,问题已得到初步解决。第二个矛盾纠纷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协调处理中。我处会跟踪处理进展情况。
  关于社保问题,这位负责人建议记者找社保局了解。但当记者赶到河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后,却被告知,社保局负责人已经去北京学习,为期两个月。
  辗转半日,记者从这些政府部门(包括同发公司)得到的另外一个可以确定的信息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车队的承包人是不应该收缴所谓的风险保证金的。但这个俗称押金的风险保证金是存在的:在司机们提供的一份表格中,94个登记在册的司机,缴纳10000元押金的就有24人;其余则为5000元到8000元不等。乘务员押金则大多为3000元。
  质疑:
  谁来给短工司机一个说法
  司机们说,从市领导的态度看,河源市政府还是重视这个问题的。而且,之前河源市的许多公交车司机也没有社保,经过争取后问题得到了解决,这让他们这些长途车司机也看到了希望。
  但不少短工司机们认为这不具有可比性,“人家是公交公司聘用的司机,受《劳动法》的保护,有关部门就特别重视。而对我们,劳动部门说只是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到底我们有哪些合法权益自己都不清楚。聘请了律师申请仲裁又败诉。
  求助无门是这些司机们最大的感受,他们愤而采取了罢驶行动,今年99日和10,他们把大巴车开到车队门口,堵住了进出的道路。当时出面调解的市政府一位主管副市长承诺该买的买,该退的退”,意思是说如果该买社保就要买;该退押金就要退。但至今,相关的职能部门还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说法。
  司机们称,新承包人李某某接手前不知道车队还存在这么复杂的情况,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现在他自顾不暇,更不会管他们这些司乘了。
  司机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给他们一个说法,维护他们这些短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