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俊玲,女,教授,1936年生。河北乐亭人。196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同年留校任教。现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经济法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劳动法教学及研究工作,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顾问等职。主要著述有:《劳动法学》(主编)《社会保障法初探》(论文)《中国社会保障与人权》(论文)《经济全球化对劳工权益的影响》(论文)《澳门居民社会保障权的实现与发展》论文等。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同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目前从事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经济审判与经济仲裁方面的教学工作。著有《劳动争议法律制度初探》(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中国经济法律百科全书》(编委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劳动法学》(主编兼作者,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现代企业法律实务》(副主编兼作者,中国检察出版社1994年)、《中国社会保障与人权》(收入论文集《国际人权与发展》,法律出版社1998年)、《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 (《中外法学》1999年第1期)等等。1985年参加编写中央电大教材《经济法通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7年),并主讲部分经济法概论课程。1988年任中央电大劳动法课程主讲教师,并主编教材《劳动法学教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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