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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 来源:劳动法诊所
  • 发布者:劳动法诊所01
  • 浏览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字体:[    ]

人社部发〔2024〕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办法》(人社厅发〔2019〕112号)等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其中部分文件已被新规定替代。现宣布废止17份文件(见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4年2月23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ldgx/202403/t20240312_514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