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四平的”:我与公司第一次签订合同的期限是从2007年至2008年11月30日,在2008年12月份又续签了三年的合同,但是公司在今年的7月时,告诉大家合同并未盖章,属于员工单方面签订的,公司决定优化,要求我们跟一个中介公司签合同,再派遣来单位工作。请问,单位续签合同未盖章能生效吗?
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郭舒萍律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的说法明显不合法,员工可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