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东 记者温禹)涉及拖欠人数达到20人以上、拖欠数额过50万元、拖欠时间长、性质特别恶劣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督办查处。这是记者2日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得到的信息。
元旦、春节越来越近,进城务工的农民兄弟辛苦了一年,该拿上薪水回家团圆了。可是一些企业却将他们的工资一拖再拖,甚至找各种借口不给开工资,使一些农民工陷入困难境地。从12月11日开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公安局等部门参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将进入实战阶段。
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主要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
从现在开始至12月11日专项检查开始前,希望相关单位自查、自纠,如数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如果拒不改正,后果会比较严重。专项检查开始后,将对一些用人单位逐户检查,不留死角。同时,省市重大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举报投诉电话会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农民工可以随时在网上投诉,一经查实,严厉查处。另外,性质特别恶劣、没得到各地区及时处理的重大案件,将由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督办,同时,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