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劳动赔付争议急速上升,滥诉增多单位用人风险加剧
新快报讯 (记者 潘芝珍)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后,广东劳动争议案件总量直线上升,约占全国总量近四分之一,其中工伤争议案件明显增加,甚至出现企业自己告自己的新鲜事。
滥诉 制度要求单位逢诉必应
据统计,案件主要集中发生在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约占六成以上。集中发生地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约占案件总量的九成,深圳、广州、东莞三地市案件分别占全省前三名。
省人保厅调节仲裁管理处有关人士表示,近两年发生的争议案中,劳动者滥诉现象凸显,最极端的案例发生在中山,此案中“最牛”打工仔辞职遭拒,以“人格尊严无价”为名,索赔精神损失费高达百亿元。“对于这样的滥诉,制度要求用人单位逢诉必应。”
据仲裁部门统计,直线上升的劳动争议案件中,该类滥诉案件也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因工伤问题引发的巨额索赔案,近两年正急速增加。
无奈 企业为仲裁自己告自己
“员工离岗后出了事故,企业与伤者家属无法和解,只好自己跑来告自己,要求依法仲裁。”该人士告诉记者,类似案件也是近期出现的新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只限于已经认定的“工伤”,多数离岗期发生的意外不属于工伤基金支付内容,“比如上班时间出去游泳、下班后消夜……发生的意外事故都不能算工伤”。
“现在上下班途中出车祸还算工伤,有基金赔付;但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里不算(工伤),企业用工风险不是更大了吗?”白云区某制衣厂负责人称,企业最怕“意外”,即使员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也“保”不了企业的用工风险。“事故难免,但了结很难。受伤工人动辄索要百十万元的赔偿,企业根本无力负担。”
省人保厅仲裁处有关人员证实,近两年处理的工伤争议中,劳动者天价索赔的现象确有增多,企业的用工风险也因此加剧。
对策 商业险补充工伤险外险
据了解,广东目前已有商业保险机构进入工伤保险领域,补充工伤保险外的离岗时间,让员工能够有24小时的全天候意外保险。
拓展此项业务的某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该产品为企业农民工量身定做,保费很低。“每月一碗牛肉面的钱,无论上下班,无论是否在岗,员工都可享受工伤保险。”据悉,该险补充了工伤险外的非工伤,并部分转移雇主责任险。也就是说,即使因企业过错引发事故,企业方需赔付的部分也由保险公司理赔。
据悉,该险种仅针对企业,个人无法购买,其用药不受医保目录限制,对小额赔偿还可加速处理,只要早上办好手续,下午就可以领到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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