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12月21日,本报联合市劳动监察大队开展的“追薪行动”进入第十一天,当日查处的两起违法收取押金案件中,一起押金被顺利追回,另一起押金已立案调查。
靖远打工妹讨回300元押金
来自靖远的打工妹王研投诉称,今年8月,她应聘到兰州东岗阳洼沟工业园区一公司任内勤,公司每月发工资时均扣部分工资当押金,至10月29日她辞职时,共计被扣了300元押金。当时公司负责人称,辞职一个月后能领到押金,但她却一直没有领到。
市劳动监察大队监察二科的执法人员调查时,该公司负责人解释说,不是公司不退押金,而是小王辞职时没有把工作交接清楚。在小王完成了交接工作后,该公司立即退还了300元,并委托执法人员转交小王。
违法收押金 单位还有理
刘晓辉投诉称,今年2月,他应聘到兰州神波职业培训学校担任主管,9月份离职。公司规定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月薪1000元。5月份,他成为学校的正式员工,月薪提高到1200元,但当月工资被扣为押金,等员工将来离职时才能退还。9月24日,学校负责人以他工作不认真、学校不景气为由将他辞退,剩余工资和押金让他一个月后再来领取。当他按规定时间去领时,又因学校账上没钱和会计不在,校方让他回家等通知。
12月21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双城门广星大厦的兰州神波职业培训学校调查。马校长虽然承认学校曾收过小刘的押金,但认为收押金在社会上很普遍,他们不应当成为典型,而且小刘的押金已被其他人领走。执法人员要求提供证据时,校方无法提供。
令人奇怪的是,小刘9月份早已离职,但学校提供的10月6日员工工资表上,刘晓辉的名字仍赫然在列,当月他的基本工资及实发工资均为1000元。对此,执法人员下达询问通知书,要求该校负责人必须于12月22日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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