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恋小柒”: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已经半年了,其中3个月是试用期,员工手册中写明试用期满,公司在一星期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到现在也没签,现在我打算辞职,公司却说按照合同的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打报告,不然就扣300元,请问,公司做法正确吗?
江西赣江律师事务所张艾律师: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第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因此公司首先就违反了国家的强制规定。员工在离职后一年以内都可以提出支付员工双倍的工资。第二,没有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公司不得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否则将按所扣工资的25%额外支付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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