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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2009-10-22
2021-09-05
记者王予杰报道 为了保障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市近日出台新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对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用人单位可以按小时、按日或者按周结算并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但结算支付劳动报酬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否则就是拖欠工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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