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打断我四颗门牙,老板只赔我一颗牙齿的钱,我该怎么办?”
■记者 贺卫玲 实习生 周丹丹
【员工】
钢板打断四颗牙,老板赔一颗
任明来自岳阳市岳阳楼区三荷乡,在永胜福田服务站工作一年了。
“老板开始给我补了四颗假牙,但是不给我装牙套,因为他舍不得出钱,一个最差的牙套也要500元。”任明说,因为没有牙套,其中一颗牙齿装了没多久就掉了。在他的再三请求下,老板刘田平又答应给他装了一个牙套,补齐那颗掉了的牙齿。“可是其他三颗牙齿没有装牙套,很容易掉,吃饭都得小心翼翼的。”任明说,虽然和老板再三交涉,但是他再也不愿出钱装另外三个牙套了。
【老板】装完牙套请走人
“我现在就等着他给我装牙套,装好了我就不干了。”19岁的任明不是很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觉得只要给他装好了牙齿,就是开除他也行。虽然已经工作一年,但是他还没有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这里就是这样的,大家都没签合同,都没有买保险,连意外险都没有。”任明说。
【律师】应赶快申请工伤认定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友友,他认为,任明在工作中弄掉四颗牙齿,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应该要求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三十天内,或者在单位不予办理的情况下,自己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作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
张友友说,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 1 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 2 个以上”,属于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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