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红鹰)大学毕业到处找工作,可试工几次,都被试用几天后再无消息,而且用人单位总是不给试用工资。“难道工作几天,就不应该得到报酬吗?”昨日,小
据介绍,小周去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家里学习软件制作,近来才开始找工作。第一次,他在一家商场应试导购。在那里挂工号牌上了5天班。那5天,小周很卖力,自认为表现不错。结果第5天下班时,柜长告诉他先回家休息2天。小周等了几天没有接到通知,便去商场询问,结果柜长说他也不清楚公司的安排。小周提起试用5天的工资,商场却说没有。接下来,小周又到两家单位试工,结果与那家商场一样——试用几天后,就再也没有了下文。
小周很迷惑,用人单位都可以这样免费使用“试用工”吗?
记者就此咨询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钟鸣律师,据他介绍,试用工也是有工资的,而且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该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求职者在试用期间可注意搜集上岗时的相关证据,比如工牌、饭票等,据此向用人单位依法索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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