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述)2月25日,本报《“工资保障金”为啥不保工资》报道了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苏中集团),拖欠双城市10多名农民工工资的事。近日,记者再次采访了苏中集团以及齐齐哈尔和克东县的建设和劳动部门,进一步探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深层原因。
苏中集团以沈林失踪无法对账为由,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且苏中集团代表许金龙否认沈林是集团员工。然而大量事实证明,苏中集团撒了谎。克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股股长张久余说,沈林系苏中集团职工。该局印副局长向记者出示了沈林代表苏中集团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书”,上有沈林代表甲方(苏中集团)的签名。不仅如此,去年5月19日克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向县信访办呈递的调查报告中,称苏中集团承包鸿福花园,3号楼由沈林负责,沈林又将主体工程发包给河北省故城县三朗建筑工程公司。
基于以上事实,可以认定沈林就是苏中集团员工,沈林在与该工程有关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完全是职务行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依法应由苏中集团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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