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几名老师的投诉电话称:“我们是儋州市双龙学校的老师,学校不跟老师签用工合同,还扣老师押金。”当记者采访时,该校正与老师商谈劳动合同签订事宜,表示劳动合同签订后将不再扣押金。
5月5日上午,在儋州市双龙学校(一所私立9年制学校),一位自称能代表校长说话的刘主任向记者介绍:“我们前天已将劳动合同的初件发给各个老师,共发了24份,征求老师对其中条款的不同意见,待双方协商好后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对以前未
至于为
当天的采访未能找到投诉的当事老师。6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该校,遇到一位姓
记者采访时,来了一位自称姓莫的大姐,是学校的会计。莫大姐把记者带到了她的办公室,并说严校长正在上课没有空,她可以介绍情况。莫大姐告诉记者:“之前扣押金是有苦衷的,有的老师来没多长时间领了工资就走人,有的老师随意旷课、迟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学校没有一定的约束机制,我们的学生怎么办?所以之前就采取了扣押金的方式来制约,但押金肯定会还给老师。”记者看了该校的考勤本,里面有不少老师迟到的记录。
莫大姐表示,学校与老师之间签订合同是好事,对双方之间都是一个约束,从现在起学校不再扣押金,
离开该校前,记者看到了该校正与老师商谈的合同初稿,里边有一条:甲方(双龙学校)在工资中不再扣除乙方(老师)押金和扣押各种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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