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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案集锦

未签劳动合同 下班受伤仍判工伤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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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蓥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处用人单位广安市某煤矿向该矿受伤雇员李大明(化名)支付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74940.00元,同时判处该煤矿向李大明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7810.60元。

200832,李大明经他人介绍到广安市某煤矿采煤二队从事采煤工作,却未签订劳动合同。同年822日凌晨,李大明下班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回家,途经石溪线143KM+500M处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其左肩胛骨、双侧肋骨骨折和椎体压缩性骨折,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经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八级伤残。20094月,李大明的工伤待遇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得到华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但用人单位不服,于20095月诉至华蓥法院,要求撤销华蓥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华蓥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李大明在广安市某煤矿采煤下班回家时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属工伤,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十二条和《工伤保险条例》应当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诉请驳回李大明的索赔工伤待遇、不支付其双倍工资的要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