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淦丹丹报道:日前,记者接到南昌市民李华新的投诉,称自去年10月被江西省华盛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聘为车工后,单位一直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和医保。离职后,他向劳动部门举报,却没想到用人单位出示的证据却显示他仅因“帮忙”在单位工作了一个月,单位不存在非法用工的情况。
对此,该公司负责人之一熊娜(公司法人代表妻子)解释称,陈华新的确是她招聘进来的员工,但具体的招聘时间不记得了。她承认没有与李华新签订合同,因为李华新没有要求过。对于为何公司提供给南昌市劳动监察大队的证据显示李华新工作仅为一个月,熊娜称不清楚,因丈夫出差在外,一时无法回应。
南昌市劳动监察大队表示,他们将对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若证实江西华盛煤矿机械制造公司出具的用工证明存在虚假情况,他们将根据相关条例,对该公司依法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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