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闻网消息 (三峡晚报) (记者高炜)“在一家服装专卖店工作快一年了,一直没签合同,也没办社保,现在被公司辞退了,上个月上班14天,只发了200多元,太不公平了。”22日,读者黄小姐致电本报,咨询如何维权。
黄小姐称,她去年就到该服装店上班,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个月因顶撞店长被开除,当时已上班了14天,但最后却只拿到200多元钱。
服装专卖店一位负责人称,该行业大多未签合同,黄小姐被开除是因为顶撞上司,其工资发放是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的,因其上个月上班没满15天,其计算工资的系数为0,因此只能拿到200多元。
对此,西陵区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称,按照《劳动法》规定,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黄小姐可搜集在单位工作时间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