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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案集锦

环卫工的劳动关系仍在环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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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认定,西瓜村村委会不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环卫工的劳动关系仍在环卫所
  本报《环卫工干了几个月,没签合同被解散上门讨说法同事打了她》报道见报后引来广泛关注。 

据黔灵镇环卫所罗显荣所长介绍,考虑到西瓜村的环卫工作力度不够,今年5月26日环卫所委托西瓜村就近招聘一批环卫工人,并决定在试用期三个月满后,纳入环卫所,签订劳动合同。在两个多月后,环卫所决定不聘用他们,交由西瓜村使用。“本考虑将这批招聘的环卫工全部辞退,但考虑到他们已工作了两个多月,又因西瓜村环卫工作的需要,顾及他们的家庭条件及个人情绪,才交由西瓜村作为临时工继续使用。”罗显荣说,因此他们现在只与村委会存在劳动关系。

贵阳市劳动监察支队举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村委会不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环卫所委托西瓜村招聘,在西瓜村上岗,但不存在移交使用的问题,只是一种业务上的移交,劳动关系仍在环卫所。”这位工作人员说,村委会无权自行决定。

另外环卫工与西瓜村签订的责任书,只是一种协议书,不受《劳动法》保护。对此,环卫工们可到云岩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昨日下午4时10分,西瓜村城管办公室负责人田谋智致电记者说,因6名环卫工不服从工作调剂,只是将他们暂时停工,不存在解散的问题。发生抓扯的双方经村委会的调解,当天就已得到圆满解决。“他们这几天的工资已核算完毕,通知他们下午4时领取,但他们一直未来。”田谋智说。